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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實驗室應做到如下幾點:
1.設置覆蓋其檢測/校準能力范圍的監督員。
2.監督員任職條件:應熟悉檢測/校準目的、程序、方法和能夠評價檢測/校準結果;
3.應按計劃對檢測/校準人員進行監督。強調人員能力的監督,而非關鍵過程,并進入技術檔案。
4.可根據監督結果對人員能力進行評價并確定其培訓需求,監督記錄應存檔,監督報告應輸入管理評審。
其次,人員的能力監督涉及方面有哪些呢?可以從以下人、機、料、法、環這5個方面著手,例如:
1. “人”:監督對象是否具備相應的上崗證?
2. “機”:儀器設備會不會使用,熟練與否,操作正確與否?
3. “料”:樣品選擇正確與否,標識正確嗎?制備是否符合要求?
4. “法”:方法選擇正確與否,熟練與否,操作正確與否?
5. “環”:環境條件設置得正確與否,監督與否,記錄了嗎?
zui后,為了監督更全面和更合理,要注意以下幾點:
1. 不同專業有監督員;
2. 監督人員比例適宜;
3. 監督過程和方法確定并有文件;
4. 對被監督工作有計劃、效果、評價;
5. 人員的能力監督對象有初始能力(在培人員)和持續能力(在崗檢測/校準人員);
6. 監督記錄完整;
7. 管理評審應輸入有關監督方面的信息。